2017年10月25日,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被湖北省民政厅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同时换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这是继2016年1月获评“5A级社会组织”后,再次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不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仅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获批慈善组织认定,是湖北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对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基金会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强基金会的内部建设,积极引进社会捐赠,全力推进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