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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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捐赠单位名称或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均由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登记入册,记入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档案。

二、在遵循捐赠单位或捐赠者意愿前提下,对捐赠较大金额的捐赠单位名称或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在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布;对在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者,除在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公布外,还将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对捐赠金额或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5万元以上者,可冠名湖北工业大学单项活动或冠名校内植物园区;捐赠3万元/年以上(含3万元/年)者,可申请校内文体活动或文体组织冠名权;捐赠10万元/年以上(含10万元/年)者,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基金或建筑物局部功能场所冠名权。

四、定向捐助湖北工业大学专题展览和出版类、竞赛、演出类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可以“独家赞助”或“友情赞助”等形式冠名。

五、共建院系、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合作平台,合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为学科(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捐资或捐赠先进仪器设备或图书资料等,答谢方式按合作协议执行。

六、未尽事宜或有特殊要求者可另行与校基金会具体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