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虹”企业奖助学金是集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面向湖北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酿酒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等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设立的,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善于钻研、自强不息、积极实践的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为保证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简介:集虹材料创建于1997年,由我校杰出校友何修文先生创办,是中国专业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集虹公司拥有专业化、高素质的团队及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现已形成网络状的集生产和销售色母粒、功能母粒、改性材料及提供专业配色的多元化体系。
集虹公司现有七家成员:深圳市集虹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集虹塑胶颜料有限公司、宁波市集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集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集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集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集虹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食品、医药、汽车、玩具、日用品、电线电缆、管道、化纤、无纺布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美的、娃哈哈、金牛、箭牌、肯德基、麦当劳、伊利、蒙牛、宝洁等。
集虹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开拓创新、持续改进”的发展宗旨,致力成为中国最好的色母粒、功能母粒供应商。
一、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学习进步、科研突出、自强不息或社会活动积极的优秀学生。
“集虹”企业奖助学金的评选旨在调动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和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学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该项奖助学金还鼓励获奖(助)学生日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回报社会。
二、奖助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为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鼓励贫困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特设立“集虹”企业奖助学金,分为品学兼优奖、优秀贫困生奖、优秀研究生奖和优秀青年教师奖等四种。根据集虹公司及校友何修文的要求,2017年“集虹”奖助学金设立总额为10万元(按材化学院70%,生食学院30%比例;其中品学兼优奖3万元、优秀贫困生奖3万元、优秀研究生奖2万元和优秀青年教师奖2万元)。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具体标准和名额参照下表,结合当年申请对象的实际进行综合平衡后予以确定。
集虹企业奖助学金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资助名额 |
类别 |
品学兼优奖 |
优秀贫困生奖 |
优秀研究生奖 |
优秀青年教师奖 |
总计 |
项目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励志(研3)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 |
生食学院 |
|
研3 |
研2 |
奖励标准(元) |
4000 |
3000 |
2000 |
4000 |
3000 |
2000 |
4000 |
3000 |
2000 |
5000 |
—— |
指标(人)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 |
1 |
10 |
总额(元) |
9000 |
9000 |
7000 |
5000 |
3万 |
三、评定范围
“集虹”企业奖助学金主要面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和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的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其中:品学兼优奖、优秀贫困生奖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优秀研究生奖面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青年教师奖面向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
四、评定时间
2017年10月-11月份评定“集虹”企业奖助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五、评定条件
1. 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专业学习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评选推荐条件具体要求
(1)品学兼优奖:
①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20%。
②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或先进个人称号,在省、部级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论文,在本学年被评出的校级或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优秀贫困生奖:
①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综合测评占班级前50%。
②上学年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④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3)优秀研究生奖:
研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进行择优评定,全学年课程平均成绩须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研三优秀奖学金:根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竞赛获奖等方面综合考察评定。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①论文或专利等以发表、出版为准,参评研究生需要提交已经发表的论文原件以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佐证。
②成果应以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③具体加分的说明与规定
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IF)≤1以下每篇记25分;IF>1,记(25×IF)分;
在EI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5分;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8分;
在其它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4分;
申请专利,实用新型每项计8分,发明型每项计25分;
参加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省部级奖励分别记20、15、10分,国家级及以上奖励分别记40、25、15分。
④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不完全受上述条件限制。
在技术与产品上,为集虹公司提供可行性建议和实用性帮助;
在申请发明专利上,协助集虹公司或直接为集虹公司申请(专利权人属于集虹)。
(4)优秀青年教师奖
①年龄、学历、专业和职称要求: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②教学要求:具备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系统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估优良(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测评在本学院排名前40%)。
③课题及获奖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专业成果获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参与院级科研课题一项(前二名);参与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或院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正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3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市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④论文、论著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同时在本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⑤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不完全受上述条件限制。
在教学、科研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
在技术与产品上,为集虹公司提供可行性建议和实用性帮助;
在申请发明专利上,协助集虹公司或直接为集虹公司申请(专利权人属于集虹)。
4.原则上同档次奖励每名学生只可获得一次。
六、评定和奖励程序
1.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师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奖助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工作。成立集虹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集虹公司领导及员工组成,具体负责核准候选人资料,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部审核、集虹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
3.评奖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集虹”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3日。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以班导师和班级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本班申请人员进行推荐评选。
(3)院学生工办将收到的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情况及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拟评定人员数的15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并按票数多少排序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4)评审小组将评奖结果报集虹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全校公示并同时报校合作发展处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合作发展处、学工部、生工学院、集虹公司共同举行专门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通报获奖者名单并广泛宣传获奖人事迹。同时,在寒暑假期间优先组织获奖学生赴集虹公司进行参观或生产实习(勤工助学)。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湖北工业大学“集虹”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和集虹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2.优秀青年教师奖的评定工作由湖北工业大学会同集虹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每年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3.本办法自2017年10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