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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鹏翔”企业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发表时间:2021-12-06  文章来源:材化学院   浏览次数:


“鹏翔”企业奖助学金是嘉兴鹏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面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设立的,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善于钻研、自强不息、积极实践的特定学生的专项奖助学金。为保障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简介:嘉兴鹏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国内真空镀铝膜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现有浙江桐乡、江苏泗阳两个生产基地,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涉及真空镀铝薄膜、新型交联POF热收缩薄膜、流延聚丙烯薄膜( CPP)的生产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装潢、电子、农业、技术防伪等各个领域,出口北美、东南亚、 中亚、中国台北等国家和地区, 在真空镀铝膜行业产销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技术深耕10多年的行业高级研发人才和实力雄厚的技术研发团队,建设有“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已获得50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等,荣获桐乡市“2012-2016年优秀创新型企业”称号。

公司秉承“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学习、敬业、创新、奋进”的企业精神,专注于薄膜领域包装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始终坚持技术进步和不断创新, 精益求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一、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学习进步、科研突出、自强不息或社会活动积极的优秀学生。

“鹏翔”企业奖助学金的评选旨在调动学院学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该项奖助学金还鼓励获奖(助)学生日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回报社会。

二、奖助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鹏翔”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品学兼优奖、优秀贫困生奖和优秀研究生奖。根据鹏翔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校友曹赤鹏的要求,“鹏翔”奖助学金设立总额为50万元(分五年进行),每年标准为10万元(其中本科生鹏翔奖学金3万元/年、本科鹏翔助学金3万元/年、研究生鹏翔奖学金3万元/年和研究生励志奖1万元/年)。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具体标准和名额参照下表,结合当年申请对象的实际进行综合平衡后予以确定。

类别

项目

本科生

研究生

鹏翔奖学金

鹏翔助学金

鹏翔奖学金

励志奖

奖励标准(元)

3000

2000

3000

1000

指标(人)

10

15

10

10

总额(元)

60000

40000


三、评定范围

“鹏翔”企业奖助学金主要面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工程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生奖项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以二、三年级研究生为主,研究生励志奖以一年级研究生为主。

四、评定时间

202112月份评定“鹏翔”企业奖助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五、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专业学习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评选推荐条件具体要求

1)鹏翔奖学金奖:

①上学年综合测评和绩点排名占班级前30%

②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③在国家级、省级竞赛、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等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可不受第一条限制。

④同等条件重点考虑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或先进个人称号;积极走进实验室从事科研、大学生挑战杯等科技活动(重点考虑纵/横向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等署名的同学);在本学年被评出的校级或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含校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个性发展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鹏翔助学金奖:

在贫困生库,个人在校生活俭朴。

②同等条件下重点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同等条件下,以学习态度好、思想积极向上、乐于公益项目的学生优先。

3)优秀研究生奖

优秀研究生奖的评奖依据参照《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试行稿)》中相关规定执行。参与计分的所有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得的成果。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

4)研究生励志奖

为了鼓励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特设立本项奖励。根据2021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复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

4、原则上同档次奖励每名学生只可获得一次。

六、评定和奖励程序

1、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学工办老师组成,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工作。成立鹏翔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鹏翔公司领导及员工组成,具体负责核准候选人资料,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鹏翔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

3、评奖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鹏翔”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接受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的单位,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126日,过期将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拟评定人员数的15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评奖结果报鹏翔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全校公示并同时报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会同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工部、所在学院、鹏翔公司共同举行专门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通报获奖者名单并广泛宣传获奖人事迹。同时,在寒暑假期间优先组织获奖学生赴鹏翔公司进行参观或生产实习(勤工助学)。

5)为体现感恩精神,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园服务类志愿者活动(不少于8小时).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湖北工业大学“鹏翔”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鹏翔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2、本办法自2021121日起实施。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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